饒先生曾任中國法律史學會秘書長和副會長,并任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會會長多年,對該學科的創(chuàng)立和全面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先生的晚年,一直關注法律思想史的研究進展,不時提醒學界注意研究領域和重點的把握。展望21世紀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前景,緬懷饒先生的道德風范,與會的青年學者們表示,今天可以告慰饒先生的是———我們正在做真正的學者,正在做真正的學術(shù)。
人物介紹
饒先生在北京大學任教近50年,相繼擔任法律系講師、副教授、教授,先后主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國政治法律思想史等課程,但主要精力集中于中國法律思想史的教學和研究,是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創(chuàng)立者和開拓者之一,并擔任該學科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研究生導師,培養(yǎng)了20多名碩士、博士和國內(nèi)外訪問學者。呂振羽張國華先生合作主編《中國法律思想史綱》(上下),并參編或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法學辭典》、《中國法律思想通史》、《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中國法律思想史分卷》等書,著有《中國法律思想史論稿》。20世紀90年代初獲得國務院頒發(fā)“有突出貢獻”專家證書,一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饒鑫賢教授是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創(chuàng)立者和開拓者之一,并擔任該學科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研究生導師,培養(yǎng)了30多名碩士、博士和國內(nèi)外訪問學者,呂振羽張國華先生合作主編《中國法律思想史綱》(上下卷)、《中國法律思想通史》、《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中國法律思想史分卷》,著有《中國法律思想史論稿》。饒先生治法律思想史,多有創(chuàng)發(fā)。他依據(jù)歷史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形成自己的學術(shù)見解。尤其是先生的晚年,一直關注法律思想史的研究進展,不時提醒學界注意研究領域和重點的把握。
說起饒先生的道德風范,參會的弟子們無不為之動容。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說:“作為饒先生的學生,我更多地理解了作為學者的意味———饒先生開的法律思想史課在當時不是法學的熱門,也很不‘實用’,但為什么堂堂座無虛席,很少有學生逃課?因為他能夠用知識的力量吸引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楊一凡研究員感慨道:“今天在媒體上被曝光的學者,有剽竊的,有騙錢的,有嫖娼的……真正的學者形象什么樣?———饒先生才是真正的學者。記得當年為了幫助我的課題研究,饒先生等3位老師毫不猶豫地拿出自己的課題費……”據(jù)學生們回憶,饒先生對不同的學術(shù)觀點,甚至與他直接對立的見解,只要言之有據(jù),且能自圓其說,饒先生照舊欣賞有加。對待學術(shù)分歧,心態(tài)十分平和;只作學術(shù)爭辯,從不人身貶低。先生是燕園有名的書法家,凡有人攜著作求字,他總是欣然提筆,鳳舞書名。先生為他人題字,從不按時下的所謂“規(guī)矩”,收取什么“筆資”。
20世紀80年代初期,社會科學百廢待興,學術(shù)園地一片荒蕪,饒先生率先開課、著書、招研究生;法律史研究初具規(guī)模,他又率先發(fā)起、組織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團結(jié)同仁,提掖后學,開展學術(shù)活動,編輯出版論叢;在應用學科炙手可熱,歷史學科日漸冷落,青年學人“勝利大逃亡”之際,先生處變不驚。他說,學術(shù)不如技術(shù)、權(quán)術(shù)那樣實惠,法律史不是“顯學”,人員分化是必然的。只有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的學者才能從事法律史研究。鉆研學問對一般人來說是“苦差事”,而對學問感興趣的人卻能體會到“苦”中之樂!
展望21世紀中國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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