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燦然,字伯,號任明,明代縉云縣人,進士出身。萬歷四十八年(1620)任同安區知縣,期間他置炮臺,備發射藥,召集水陸士兵嚴守,成功防御了紅夷的侵襲。他還出資賑濟災民,深受百姓的敬仰。李燦然于順治十一年(1654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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