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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蒂安·諾伯格-舒爾茨
來源:互聯網

克里斯蒂安·諾伯格-舒爾茨,挪威著名建筑師、建筑理論家,1926年出生于挪威。1949年,他從瑞士蘇黎世高等理工大學畢業,隨后在挪威軍隊服役一年。1963年,諾伯格-舒爾茨在挪威特隆德海姆技術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并出版了其首部建筑理論著作《建筑意向》。1966年,他被提升為教授。1978年,他成為奧斯陸大學建筑學院的院長。

概念釋譯

諾伯格-舒爾茨提出了多種空間概念,包括肉體行為的實用空間、直接定位的知覺空間、環境方面為人形成穩定形象的存在空間、物理世界的認識空間以及純理論的抽象空間。他認為,空間圖式有多種類型,每個人通常擁有不止一個圖式,這些圖式由文化決定,要求對環境感性地定位,從而具有質的特性。實用空間將人統一在自然有機環境中;知覺空間對于人的同一性至關重要;存在空間將人類歸屬于整個社會文化;認識空間意味著人對空間進行思考;理論空間則提供描述其他各種空間的工具。

諾伯格·舒爾茨認為,場所是存在空間的基本要素之一。場所概念和作為各種場所體系空間的概念,是找到存在立足點的必要條件,場所必須有明顯的界限或邊界線。場所對于包圍它的外部而言,是作為內部來體驗的。場所、路線、領域,是定位的基本圖式,亦即存在空間的構成要素。這些要素組合起來,空間才開始真正成為可測出人的存在的次元。在存在空間中,一般包括幾個場所。所謂某個場所,是在更廣闊的脈絡中安上位置,而不是從別個當中取出來,否則人類的歷史就缺少動力了。一切場所都是具有方向的,場所一般因路線體系而與各種方向發生關系。存在空間也具有方向性。

空間劃分

諾伯格-舒爾茨將存在空間劃分為不同的階段,包括用具、住房、城市、景觀和地理階段。城市階段主要根據社會的相互作用和共同的生活形態來決定,個人在城市中一般具有更濃的“私有”色調的存在空間,必須作為更大總體的一部分來理解。存在空間的諸階段形成一個結構化的整體,與存在空間結構相對應,人與物力、精神、社會、文化的諸對象相關聯而存在。存在空間是由相互作用的多重穿插的體系所構成的復合總體性,其中必然產生不定性或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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