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簡(1934年5月出生于河南葉縣),是一名中共黨員和副教授。1958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他曾擔任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院長和河南省法學會副會長。此外,焦政簡還是一名律師,曾獲得多項榮譽,包括1984年獲得鄭州市工會頒發的“為人師表”獎和1985年獲得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全省司法戰線先進工作者”獎狀。1985年12月,他還被授予全國司法系統先進工作者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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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中國行政法學教程》(河南大學出版社1989.8)被評為河南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等獎,被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推薦列入1996年第三屆國際行政科學大會書展;合著《刑事訴訟法概論》(第一副主編,蘭州大學出版社1988.9);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辭書》(長春人民出版社1991.8)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部分編寫;編著《法律常識》普及本,1981年由河南省教育廳教學教材研究室出版;合著《淺談干部人事管理中黨的領導和依法管理的關系》(《政法學報》1988.9)被河南省委組織部評為優秀論文;撰寫的《學習鄧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體會與思考》,在河南省省社會科學聯合會1997年召開的“鄧小平理論在河南的實踐”學術研討會上獲優秀論文一等獎。在《政法學報》、《高教園地》、《行政人事管理》等刊物上發表的文章還有《簡論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方針》、《必須在法制的范圍內行使公民的民主自由權利》。《試論行政復議的設置與改革》等。1984年鄭州市工會授予“為人師表”獎,1985年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司法戰線先進工作者”獎狀。1985年12月出席全國司法系統先進工作者會議被授予全國司法系統先進工作者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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