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林業局是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的組織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相關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市級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市級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市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督指導其他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世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市級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林業和草原領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市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核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重慶市林業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提高全市森林覆蓋率,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全力推進林業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把重慶市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處。
(三)行政審批處。
(四)生態修復處(重慶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五)森林和草原資源管理處。
(六)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重慶市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
(七)風景名勝區和自然公園管理處(世界自然遺產管理辦公室、縉云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八)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處。
(九)森林草原火災預防與安全生產處(行政執法處)。
(十)規劃財務處。
(十一)科學技術處。
(十二)對外合作和生態產業發展處。
(十三)宣傳信息處。
(十四)干部人事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所屬單位
一、重慶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重慶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研究擬定濕地保護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以及濕地保護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二、縉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縉云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縉云山風景名勝區、縉云山景區保護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三、重慶市林業科學研究院
重慶市林業科學研究院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組織開展森林培育、保護、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科學研究;開展生態效益監測與評價;提供林業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技術服務;受委托承擔林業技術培訓,在資質范圍內開展林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相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等工作。
四、重慶市林業規劃設計院(重慶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
重慶市林業規劃設計院(重慶市森林資源監測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全市林業發展布局和規劃研究;承擔林業大數據、智能化等林業信息技術和林業技術規程標準研究;承擔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等動態監測和研究;承擔森林資源調查和林業綜合核查的技術工作;根據資質提供林業規劃設計及相關咨詢服務;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重慶市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
重慶市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提供制定天然林保護政策法規規劃的技術支撐;承擔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提供天然林保護工程有關技術服務。
六、重慶市退耕還林管理中心
重慶市退耕還林管理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全市退耕還林工程的日常事務工作;承擔退耕還林工程效益監測和信息統計;開展退耕還林工程的技術指導服務。
七、重慶市林木種苗站
重慶市林木種苗站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主要承擔林木種苗的生產、種質資源保護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八、重慶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重慶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主要承擔為森林病蟲防治檢疫提供技術支持,森林病蟲害的測報、防治、技術指導以及新技術的研究、實驗、推廣、組織技術培訓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九、重慶市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中心
重慶市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與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相關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火災預防預警監測工作。
十、重慶市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重慶市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然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慶段)保護、管理、利用相關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十一、金佛山管理事務中心
重慶金佛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金佛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利用的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巡查工作;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報告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二、重慶陰條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
重慶陰條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陰條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利用的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巡查工作;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報告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重慶大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
重慶大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大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利用的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巡查工作;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報告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重慶重慶雪寶山國家森林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
重慶雪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雪寶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利用相關的事務性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巡查工作;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報告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重慶五里坡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
重慶五里坡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中心是重慶市林業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五里坡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利用的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巡查工作;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報告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 >
重慶市林業局職能介紹.重慶市林業局.2022-08-10
重慶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重慶市林業局.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