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民政局是武漢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工作規劃、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市級直接登記和無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四)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政策、標準;組織、指導區級和街道(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區民政部門落實相關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八)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殯葬單位落實相關政策,推進殯葬改革。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四)按規定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處)
政策法規處
規劃財務處
社會組織管理和黨建工作處(市社會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處)
社會救助處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
區劃地名處
社會事務處
養老服務處
兒童福利處2
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
組織人事處
機關黨委
參考資料 >
武漢市民政局.武漢市民政局.2022-08-14
內設部門.武漢市民政局.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