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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惟舉(1512年-1565年),字直孚,長樂區東隅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進士,曾任浙江錢塘知縣。因廉潔自持,晉升為戶部江西司主事。在倭寇侵略時期,奉敕督理浙江省軍餉,善于理財,供應軍需。積功累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廣東省參政。陳惟舉修營田陳氏族譜,建立營前陳氏宗祠于射圃崎。卒葬上湖吳墩。父陳景才,贈戶部郎中。
正文
陳惟舉 宇直夫,號六溪。福建長樂東隅人。營前裔,大園派。嘉靖二十六年 (1547)丁未進士,授浙江錢塘知縣。廉介自矢,戶部江西司主事。倭禍熾,奉敕出督浙江軍餉,善理錢谷,供應軍需以時。積功累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廣東參政。嘗修營田陳氏族譜,建營前陳氏宗祠于射圃崎。卒葬上湖吳墩厝。父景才,贈戶部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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