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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停戰協議》,1946年3月27日,蔣介石被迫接受由中國國民黨代表張治中,中國共產黨代表周恩來和美國特使喬治·卡特利特·馬歇爾的代表吉倫商談達成的停戰協議。
基本介紹
1946年1月,《國共停戰協議》達成后,蔣介石堅持東北地區不再停戰范圍內,并在美帝國主義幫助下繼續大量運兵東北,擴大內戰。經過中國共產黨和全國人民的堅決斗爭,3月27日,蔣介石被迫接受由國民黨代表張治中,中國共產黨代表周恩來和美國特使馬歇爾的代表吉倫商談達成的《東北停戰協議》。協議規定派遣執行小組前往沖突地點或國共雙方軍隊的密接地點,使其停止沖突,并作必要及公平之調處,關于政治問題則另行商談迅求解決。但在數天后,蔣介石就公開撕毀協議,大舉進攻東北解放區。
參考資料 >
戰史今日3月27日:國共達成《東北停戰協定》.中國軍網.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