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引洮工程建設管理局2021年更名為“甘肅省引洮工程水資源利用中心”(簡稱“甘肅省引洮中心”),曾為甘肅省水利廳下設單位。
職能
根據省政府2009年第40次常務會議及引洮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精神,省編委印發《關于印發甘肅省引洮工程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省引洮工程建設管理局(甘肅省引洮水利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履行省政府賦予以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決定、指令;負責制定引洮供水工程發展規劃,建立并完善工程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工程效益。
2、負責引洮一、二期供水工程的立項申報和工程建設以及運行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良性運行。
3、監督并指導受益區配套工程項目的招標、質量、進度及驗收等建設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4、配合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城鎮生產生活用水和農田灌溉用水水價方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供水方案等,協調城鎮、農村人飲、農業灌溉及生態用水之間關系,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6、負責制定節水規劃,推廣節水技術,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為受益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資源支撐。
7、負責制定本工程應對特大干旱的應急抗旱供水方案,建立應急機制,落實應急措施,配合受益區開展抗旱生產。
8、負責管理工程范圍內的各類永久設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9、負責組織工程建設和水利管理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推動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
10、負責全局人事、機構定制管理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11、負責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