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作貴,男,1954年10月出生,漢族,濟陽區人,山東省業余大學學歷,1972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濟南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9年5月7日,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郭作貴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人物簡介
1972.02-1976.06,濟陽縣玻璃廠(變壓器廠)工人、團支部書記;
1976.06-1979.02,濟陽區仁鳳公社人武部干事;
1979.02-1979.11,濟陽縣仁鳳公社人武部副部長;
1979.11-1981.03,濟陽縣仁鳳公社黨委常委、人武部部長;
1981.03-1983.07,濟陽縣仁鳳公社管委會副主任、公社黨委常委、人武部部長(其間:1981.09-1983.06山東農業大學干部專修科學員);
1983.07-1984.03,濟陽縣崔寨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4.03-1987.04,濟陽區崔寨鄉黨委書記;
1987.04-1992.11,濟陽縣副縣長;
1992.11-1993.12,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1993.12-1997.12,平陰縣委書記兼縣委黨校校長(其間:1993.09-1996.07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員,1997.02-1997.06省委黨校第7期縣委書記進修班學習);
1997.12-1998.05,中共歷城區委書記;
1998.05-2000.09,中共歷城區委書記兼區委黨校校長;
2000.09-2002.12,中共濟南市委常委、歷城區委書記兼區委黨校校長(其間:2001.02-2001.07中央黨校地廳級干部第36期進修班學習);
2002.12-2003.02,中共濟南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3.02-2007.06,中共濟南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7年7月,因段義和案被牽出,受到查處。
中共濟南市七屆市委委員。
被判死緩
【郭作貴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被告人郭作貴,男,1954年10月19日出生于濟陽區,漢族,大學文化,原系中共濟南市委常委、濟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曾任濟南市歷城區區委書記、濟南市委常委兼歷城區委書記。
2000年底至2007年6月,被告人郭作貴先后利用擔任濟南市委常委、歷城區委書記、濟南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山東三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聯集團)、張某某、張某某等40個單位和個人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680414萬元。
被告人郭作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在案的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228.455239萬元,其家庭消費及其他支出共計人民幣274.301084萬元,以上共計502.756323萬元。共有價值人民幣245.575937萬元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作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郭作貴另有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人郭作貴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被告人郭作貴先后83次收受他人賄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且有索賄情節,依法應從重處罰。
2009年5月7日,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郭作貴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財物,其中受賄贓款61.7069萬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245萬余元予以追繳。
參考資料 >
濟南原副市長郭作貴近況最新消息:因表現良好減刑1年.閩南網.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