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森,清代時期人物,官員,本籍福州市,1832年任淡水廳大甲中軍守備。
張朝森,是中國清朝官員,于1832年上任淡水廳大甲中軍守備,本籍福州,為臺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大甲地區武職事務,品等不高,只為正七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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