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民,男,漢族,1956年12月出生,臨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72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巡視員。
人物履歷
1972.11--1982.02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南海艦隊航空兵司令部戰士、參謀;
1982.02--1984.08 南海艦隊航空兵司令部干事、指導員;
1984.08--1986.07 大連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政治學院學員;
1986.07--1988.01 南海艦隊偵察船大隊350船副教導員;
1988.01--1991.11 解放軍153醫院政治處政治協理員;
1991.11--1993.01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副主任科員;
1993.01--1995.10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主任科員;
1995.10--2000.11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機關黨委副書記(副處級);
2000.11--2006.12 河南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主任;
2006.12--2008.08 河南省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正處級);
2008.08--2009.11 河南省環境保護局污染控制處處長;
2009.11--2014.03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污染防治處處長;
(2008.07-2012.12在省委黨校函授法律專業學習本科學歷);
2014.03--2015.05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
2015.05,任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副巡視員。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任命高惠民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巡視員。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16日,河南省發布《河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因全面推廣使用國四車用柴油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滯后問題,導致全面推廣使用國四車用柴油和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嚴重滯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省環保廳原副巡視員高惠民黨內警告處分。
參考資料 >
河南省政府新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政府高校等多職務.河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2015-07-30
河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人民網.201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