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企業注冊資本10010萬元,實繳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凌正。
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從事金融業為主的企業。其主要經營范圍包括項目投資、投資管理及理財咨詢;房地產投資;擔保服務(除融資性擔保);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金融業務流程外包、金融知識流程外包、票據中介服務;商務信息咨詢、資產管理等。
2014年,大志投資集團獲國家AAA級信用等級認證證書,2015年,大志投資集團獲“質量與服務誠信示范單位”稱號。除此之外,大志投資集團先后獲“中國互聯網誠信示范企業”“合肥民間投融資商會常務副會長單位”等稱號。
2020年11月,大志投資集團涉嫌非法集資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該案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其中,被告人大志投資集團實際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資詐騙罪,其余62名被告人均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22年5月20日,大志投資集團案一審宣判,凌正等63人分別獲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凌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4年3月,合肥中院在執行被執行人凌正犯集資詐騙罪及李梅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事裁判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及責令退賠執行一案中,鑒于被執行人凌正、李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公安機關及合肥中院對被執行人李梅名下位于長沙市的87房產進行預查封。
歷史沿革
2009年6月15日,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年7月,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發生變更。2012年5月21日,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一般經營項目發生變更。2014年4月,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投資人發生變更(包括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投資人名稱等)。同年5月,公司名稱由安徽大志投資理財有限公司更改為安徽大志投資有限公司。2014年7月,公司又由安徽大志投資有限公司更名為安徽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次年9月,公司名稱由安徽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更名為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大志投資集團主辦2017首屆互聯網+金融+資產端運營合作簽約儀式。同年5月17日,凌正參加第十屆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開幕式。2018年8月21日,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投資人、注冊資本均發生變更。同年8月31日,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凌正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投案自首。9月9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稱警方先后對凌某、龔某某等12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涉案資產進行了查封凍結。2020年11月,大志投資集團涉嫌非法集資案在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該案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其中,被告人大志投資集團實際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資詐騙罪,其余62名被告人均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22年5月20日,大志投資集團案一審宣判,凌正等63人分別獲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凌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4年3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被執行人凌正犯集資詐騙罪及李梅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事裁判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及責令退賠執行一案中,鑒于被執行人凌正、李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公安機關及合肥中院對被執行人李梅名下位于長沙市的87房產進行預查封。
企業架構
股東信息
參考資料
管理層
參考資料
分支機構
參考資料
經營范圍
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從事金融業為主的企業。其主要經營范圍包括項目投資、投資管理及理財咨詢;房地產投資;擔保服務(除融資性擔保);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金融業務流程外包、金融知識流程外包、票據中介服務;商務信息咨詢、資產管理(專項審批除外);酒店管理;物業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樓盤代理、房產營銷策劃;房地產中介;房屋買賣、租賃等。(以上范圍涉及行政許可和資質的憑許可證和資質證在核定范圍內經營)
企業文化
企業精神
守法守信,規范可靠;
高效快捷,互利共贏;
敬人敬業,卓越創新;
大鵬展翅,志存高遠;
與你合作,共謀發展。
參考資料
核心價值觀
以客戶利益為中心,以提升員工價值為根本,以股東利益最大化和提高機構能力為目標,并承擔起稅收、就業、環保等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
2016年7月,大志投資集團向肥西縣捐款10萬元支持當地群眾抗洪救災。
所獲榮譽
參考資料
企業事件
2018年,自8月31日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凌正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投案自首以來,合肥警方已連續發布多個通報公布案件進展情況。9月2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稱,大志投資集團董事長凌正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并公布投資者報案地址及所需材料。9月9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稱警方先后對凌某、龔某某等12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涉案資產進行了查封凍結,梳理登記集資參與人受損情況。9月10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稱已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權力開展大志投資集團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案偵辦工作,同時呼吁廣大集資參與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參與非法聚集活動。
2018年9月12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經偵查,201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凌某(大志集團實際控制人)等人利用“安捷財富”、“智佳金服”P2P平臺,發布虛假標的,以關聯公司提供虛假擔保并承諾壞賬回購等方式,吸引投資人投資,平臺募集資金經層層轉賬進入其設定的資金池賬戶,其線下非法集資資金也同樣進入資金池賬戶,由其自由支配使用。9月13日,合肥警方發布通報,稱已對1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區別不同情況,對相關涉案資產依法進行查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對能正常經營的資產保護其生存盈利,并約談該案相關債務人。2018年9月16日,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發布警方通報,為方便大志投資集團投資人報案,開通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及網址。
2020年11月,大志投資集團涉嫌非法集資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該案造成15382人238787.80萬元損失。其中,被告人大志投資集團實際控制人凌正涉嫌犯集資詐騙罪,其余62名被告人均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22年5月20日,大志投資集團案一審宣判,凌正等63人分別獲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凌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凌正庭審時供述,到大志集團投資的客戶遍布全國,為不特定的客戶,并為了還錢方便,是以其個人名義來出具借條的。大志集團旗下的兩個線上平臺“安捷財富”和“智佳金服”發布的宣傳內容,只有約百分之二十是真實的。
2024年3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被執行人凌正犯集資詐騙罪及李梅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事裁判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及責令退賠執行一案中,鑒于被執行人凌正、李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公安機關及合肥中院對被執行人李梅名下位于長沙市的87房產進行預查封。李梅名下位于長沙的87套房產被查封后會被拍賣。至于拍賣所得的錢是否會用于發還給“大志案”中的集資參與人,“會有執行款予以發放”。8月24日,上述87套房屋被統一掛在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司法拍賣平臺,截至該日處于“預告中”狀態,計劃于9月29日10點正式開拍。
參考資料 >
大志.愛企查.2024-03-16
大志.天眼查.2024-03-16
大志集團主辦互聯網+金融+資產端運營簽約儀式.網易.2017-07-18
2020.百家號.2024-03-16
累計吸收公眾存款80億!合肥“大志集團非法集資案”一審宣判.安徽網-頭條號.2022-05-26
2024.百家號.2024-03-16
大志投資集團牽手開心麻花獻映《夏洛特煩惱》.網易.2017-07-25
2018.百家號.2024-03-16
大志投資集團向肥西縣捐款10萬元支持當地群眾抗洪救災-新華網安徽.企查查.2024-03-16
上鏈接!合肥女子李梅在長沙坐擁87套房,因涉罪被查封,正式被法院掛網待拍賣.百家號.202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