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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物資流通主要指用于生產和建設的原材料、燃料和機電設備等工業生產資料產品的流通活動。這些活動涵蓋了物資的綜合平衡和計劃分配、產需銜接和供應銷售、倉儲運輸以及流通過程中的加工和回收利用。
建立發展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物資流通體制經歷了多次變革。最初,為了快速恢復戰后經濟,東北地區率先實施了計劃分配制度。隨后,全國范圍內對一些關鍵物資進行了平衡和調撥。1952年,國家計劃分配的物資種類達到55種。1953年,隨著計劃經濟制度的確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計劃分配制度,國家計劃委員會負責分配的物資增至112種。在此期間,物資流通管理機構得到強化,地方管理權限擴大,部分地區開始按照經濟區域組織物資流通。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間,物資管理工作陷入混亂。文革結束后,隨著經濟的恢復和調整,物資流通領域逐漸活躍起來,形成了多種渠道并存的局面。政府逐步減少了指令性分配調撥物資的范圍,擴大了指導性計劃,加強了間接控制。同時,建立了以大中城市為中心的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增強了物資管理機構的計劃和組織職能,擴大了物資供銷企業的經營自主權。
參考資料 >
我國物資流通領域中的新問題.我國物資流通領域中的新問題.2024-11-12
中國物資流通.國務院國資委.2024-11-12
物資流通.百度學術搜索.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