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謀房是指在中國非市場化的住房保障體系不健全時期(也稱福利分房時期)出現的一種現象,即政府統一建造住房并通過權力分配。
現象剖析
以權謀房現象主要表現為三種情況:第一類是掌握行政權力者公開占有社會的優質資源和公共資源;第二類是掌握資本者獲得更大利益;第三類是沒有權力且不掌握資本者的無房狀況。這一現象在福利分房時期的住房制度中尤為突出。自1999年住房制度改革以來,盡管中國住房市場逐漸發展,但住房格局出現了“三軌制”亂象,即市場之軌、保障之軌和權力之軌。其中,通過權力體系獲取住房的方式雖然缺乏明確的規定,但在實踐中卻是普遍存在的。政府部門和機關單位利用自有土地或新申請的土地,集資興建職工住房,享受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然而,這些住房的實際面積和裝修水平遠超一般保障房的標準,實際上是利用政策漏洞獲取不當利益。此外,某些行政機關還向特定級別官員提供住房補貼,并組織他們以團購形式購買商品房作為退休后的住所。這種行為也是權力與開發商之間交易的結果。
根源分析
以權謀房現象在福利分房時期普遍存在,并在市場化改革后繼續存在。其根源在于住房“三軌制”中的權力之軌,反映了權力行使的失范。隨著公務員考試熱度的上升,可以看出掌握社會公共資源的群體具有“以權謀房”的能力。住房格局“三軌制”中的權力之軌問題,僅靠住房制度本身的改革難以解決。無論是過去的福利分房還是當前的市場化改革,都無法根除這一現象。保障房制度反而為其提供了合法性。實際上,這是行政權力過度集中、缺乏有效監督的表現。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要對權力體系進行改革,建立有效的分權制衡機制,防止行政權力被濫用。
參考資料 >
記者觀察丨以權謀房終被“房”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2024-10-22
解讀|從案例看以權謀房有哪些表現.百家號.2024-10-22
黨建評:以權謀“房”,這樣的權力觀必須糾偏!.百家號.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