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長鼐為清朝官員,于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期間,奉旨接替赫壽擔任兩江總督。
正式官銜為“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的兩江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中國江蘇、安徽和江西省三省的軍民政務。
前任:
赫壽
兩江總督
任職期間: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
繼任:
查弼納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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