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恐怖信息指的是有意編造并散布可能會引發公眾恐慌或危及公共安全的不實信息,這些信息通常涉及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劫持航空器威脅、重大災害或疾病爆發等嚴重事件。
定義與發展
2013年9月2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布了《關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自同年9月30日起實施。這一司法解釋明確了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應追究刑事責任,并詳細規定了“虛假恐怖信息”涵蓋的內容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
法律規范
入罪標準
虛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入罪條件是其行為導致了嚴重的社會秩序紊亂。具體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 導致機場、車站、港口、購物中心、影院、體育場館等人流密集場所出現混亂,或觸發緊急疏散程序。
- 影響飛機、火車、輪船等大型客運工具的正常運營。
- 致使學校、醫院、工廠、政府機構等單位的工作、生產和研究活動被迫中斷。
- 引起村莊或社區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重大混亂。
- 迫使公安機關、武裝部隊、消防隊、衛生檢疫部門等職能機構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 其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情形。
刑事處罰
對于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人,若具備以下任一條件,則應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幅度內加重處罰:
- 導致航班迫降或折返,或迫使大型客運交通工具暫停服務。
- 多次制造并傳播虛假恐怖信息。
- 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人民幣20萬元以上。
- 導致鄉鎮、街道區域內居民生活秩序嚴重混亂。
- 存在其他應予從重處罰的情節。
參考資料 >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華律網.2024-10-26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律圖.2024-10-26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律圖.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