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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定,于2005年7月1日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安全行業標準,規定了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相關規定。主要起草人包括張、徐永森、虞力英、王凡、孫正良、顧安民等。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提供了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本標準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為標準的起草單位。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GA 369-2005)》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該標準對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制作和使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包括證書的版面設計、內容構成、防偽技術等方面。其中,證書增加了二維條形碼和凹印技術,以提高證書的防偽性和安全性。
在證書的重要提示中,第二條款的表述進行了調整,刪除了“各項”和“均”等字眼,以增強語言的準確性。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