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令是日本明治政府制定的一系列關于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律法規的統稱,旨在構建國家主義的學校教育體系。這一系列法令于1886年由日本內閣文部大臣森有禮起草并經過內閣審定后,最終由明治天皇批準,以敕令的形式頒布實施。其中包括《帝國大學令》《小學校令》《中學校令》《師范學校令》以及《諸學校通則》等重要文件。
教育體系
學校令規定了教育與學術研究的分離,明確指出中小學作為教育機構,而帝國大學則是學術研究的專門機構。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以小學教育為基礎的雙軌制學校體系。其中一條路徑是從高等小學校開始,依次升入尋常中學、高等中學,最終進入帝國大學,以培養精英人才。另一條路徑則是從高等小學畢業后,先就讀尋常師范學校,隨后繼續深造至高等師范學校,從而強化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建設。
法律內容
學校令對不同級別的學校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對于小學,區分了尋常小學(四年制)和高等小學(四年制)。而對于中學,則設立了尋常中學(五年制)和高中(二年制)。此外,還建立了師范教育體系,分別設立尋常師范學校和高等師范學校,以提升師范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在學校教育方面,強調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針對小學校和尋常中學的學生,旨在培養忠誠于天皇的國民。而在帝國大學層面,其主要職責在于學術研究和技術發展,同時教授科學理論,以滿足國家的需求。通過這些法律條款的確立,奠定了日本近代學校制度的基礎。
參考資料 >
《諸學校通則》.http://cgrs.lib.whu.edu.cn/Qk/Paper/371649.2024-09-19
學校令.https://www.archives.go.jp/ayumi/kobetsu/m19_1886_01.html.2024-09-19
第七章>>第五節 近代日本的教育.第七章>>第五節 近代日本的教育.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