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琿,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寧鄉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湖南省長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20年12月消息,湖南省長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個人履歷
1984年9月-1986年7月 長沙市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2年4月-1996年10月 湖南省高教自考新聞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1996年10月-1998年10月 湖南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研究生主要課程班學習。
1974年1月-1977年6月 寧鄉縣民辦教師,電影放映員。
1977年6月-1984年9月 中共寧鄉縣委辦公室干部、中共寧鄉縣委辦公室副科級秘書。
1984年9月-1986年8月 長沙市委黨校學習。
1986年10月-1991年4月 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二科干部、綜合一科副科長、秘書一科科長、綜合一科科長。
1991年4月-2000年10月 長沙市市委政研室副縣級研究員、政研室副主任、主任。
2000年10月-2006年9月 中共長沙市岳麓區委書記、中共長沙市委助理巡視員。
2006年9月-2011年9月 中共長沙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2011年9月-2011年10月 中共長沙市委常委、提名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候選人。
2011年10月-2017年1月 中共長沙市委常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12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0年4月,湖南省長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0月,陳澤琿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澤琿決定逮捕。
2020年10月29日,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長沙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澤琿違反政治紀律,私自從國(境)外購買、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并長期閱看、私藏,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涉案證據材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通過年齡造假為本人謀取任職方面的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法占用農用土地建私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解決土地閑置問題、減免土地使用稅費、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陳澤琿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目無法紀、擅權妄為,私欲膨脹、瘋狂斂財,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澤琿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0年12月消息,湖南省長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參考資料 >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澤琿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0-12-09
長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被查.網易新聞.2020-04-20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澤琿決定逮捕.新浪新聞.2020-10-26
長沙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陳澤琿被開除黨籍.新京報.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