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2011〕10號)精神,設立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簡稱市工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市貿易局承擔的指導廣告業發展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不再直接舉辦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承擔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四)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強化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和完善工商行政執法,構建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履行法定的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加強隊伍建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宣傳、安全保衛、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指導工商學會工作。
組織人事處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推進本系統基層基礎建設和文明規范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本系統評比表彰及優撫工作;承擔局機關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系統內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管理本系統公職律師。
計劃財務處
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管理全系統收費項目,承擔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內部審計、財會人員業務培訓、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經濟檢查處
依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導、協調本系統查處市場交易中的經濟違法案件;會同有關處室做好辦案經費、罰沒物資和辦案裝備的管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處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規范各類市場網絡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工作。
企業注冊處(掛外資企業注冊處牌子)
依法承擔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注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使用“浙江省”字樣企業名稱、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省知名商號的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工作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本系統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掛企業監管處牌子)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承擔本系統注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的注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指導基層工商監管業務的綜合、規范等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協調、推進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經濟合同處
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條款合同備案管理;開展經濟合同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商標廣告監管處
承擔注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調查處理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承擔市著名商標認定和省著名商標審核推薦工作;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廣告經營審批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商標協會和廣告協會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
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質量監測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流通許可及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食品安全聯合行動工作。
中介服務業促進處
根據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中介服務業發展計劃;對重點行業發展開展調查研究,跟蹤扶持有關中介服務業重點發展項目;組織開展中介服務機構評先評優、創牌工作;聯系、協調城區政府和相關部門,促進中介服務業的發展;承擔市發展中介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事項
所屬派出機構和直屬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參考資料 >
關于批轉市委組織部、市工商局等單位《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江政務服務網.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