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陶瓷保溫板,又稱泡沫陶瓷保溫板,以粘土、石英、堿金屬或堿土金屬氧化物等礦物為原料,輔以發泡劑等,經高溫焙燒發泡而制成的具有保溫隔熱性能的高氣孔率的閉孔陶瓷材料。
1963年,地聚合物泡沫材料制備方法出現,發泡陶瓷的材料特性引發了學者的關注。1978年,美國學者利用氧化鋁、高嶺土等陶瓷料漿成功研制出一種具有海綿狀結構的開孔網狀發泡陶瓷。此后,其他發達國家對發泡陶瓷制備工藝及材料優化的工作也陸續展開。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開始發泡陶瓷的相關研究工作。1987年,日本中央硝子株式會社首次提出將發泡陶瓷應用于建筑材料。21世紀初,相關企業借鑒發泡玻璃原理,生產出發泡陶瓷保溫板,主要應用于建筑物外墻保溫。2011年3月14日,中國公安部頒布了關于《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規定要求建筑外保溫材料防火等級必須達到A級。當時,中國建筑保溫市場上A 級保溫材料極度缺乏,在這一背景下,中國發泡陶瓷保溫板加快了發展步伐。
發泡陶瓷保溫板按表面特征和導熱系數可分為不同等級。該產品防火阻燃,變形系數小,抗老化,性能穩定,生態環保性好,適用于建筑外墻保溫、防火隔離帶、建筑自保溫冷熱橋處理等。
簡史
1963年,地聚合物泡沫材料制備方法出現,發泡陶瓷的材料特性引發了學者的關注,并進行大量針對發泡陶瓷制備工藝的試驗研究,發現該材料在各種使用環境下的耐久性良好并具備滿足特殊功能要求的表面特性。1978年,美國學者利用氧化鋁、高嶺土等陶瓷料漿成功研制出一種具有海綿狀結構的開孔網狀發泡陶瓷。起初發泡陶瓷的用途僅局限于高溫熔融合金的過濾,但因其熱工性能突出,在國際社會取得良好反響。此后,其他發達國家對發泡陶瓷制備工藝及材料優化的工作也陸續展開。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開始發泡陶瓷的相關研究工作。1982年,日本化成株式會社和東陽橡膠工業公司開發出一種孔隙率很高的發泡陶瓷,作為高吸附效率的脫臭催化劑,這也是首次將發泡陶瓷用于催化劑載體材料。1986年,中國學者提出將氮化硅和二氧化硅粉狀混合物在700°C加熱得到泡沫體,用于過濾材料和隔熱材料。1987年,日本中央硝子株式會社首次提出將發泡陶瓷應用于建筑材料,利用其質量輕、絕熱性能好等特點應用于建筑物的隔熱建筑基礎材料和內外裝修材料。隨著發泡陶瓷制備工藝的不斷改良,其材料特性也得到極大改善,出現微孔發泡陶瓷和閉孔發泡陶瓷材料,大大拓寬了發泡陶瓷的使用領域。21世紀初,借鑒發泡玻璃原理,生產出發泡陶瓷保溫板,主要應用于建筑物外墻保溫。
2011年3月14日,中國公安部頒布了關于《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規定要求建筑外保溫材料防火等級必須達到A級。當時,中國建筑保溫市場上A 級保溫材料極度缺乏,在這一背景下,中國發泡陶瓷保溫板加快了發展步伐。 2017年9月1日,行業產品標準《建筑用發泡陶瓷保溫板》(JG/T511-2017)正式實施;2017年11月1日,《發泡陶瓷保溫板應用技術規程》(T/ CECS480-2017)正式實施。
分類
發泡陶瓷保溫板按表面特征分類分為無釉面(W)和有釉面(Y);按導熱系數等級分類分為無釉面Ⅰ級(ⅠW)、無釉面Ⅱ級(ⅡW)、有釉面Ⅰ級(ⅠY)、和有釉面Ⅱ級(ⅡY)。
性能特點
性能特點
性能指標
以上參考資料
材料與工藝
主要材料
制作發泡陶瓷保溫板的主要原料是粘土、石英、堿金屬或堿土金屬氧化物等礦物原料,也可以利用陶瓷廢渣、尾礦、河道淤泥、珍珠巖、頁巖、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棄物替代礦物原料。
制作工藝
發泡陶瓷保溫板用陶瓷工業廢物,如廢陶瓷、陶土尾礦等,配以適量的發泡添加劑,經濕法粉碎、干燥造粒,顆粒粉料直接進入窯爐燒制,在1150℃-1250℃高溫條件下熔融自然發泡,形成均勻分布的密閉氣孔的具有三維空間網架蜂窩結構的高氣孔率的無機化合物多孔陶瓷體。
應用領域
發泡陶瓷保溫板適用于建筑外墻保溫、防火隔離帶、建筑自保溫冷熱橋處理等。該產品防火阻燃,變形系數小,抗老化,性能穩定,生態環保性好,與墻基層和抹面層相容性好,安全穩固性好,可與建筑物同壽命。更重要的是材料防火等級為Ai級,克服有機材料怕明火、易老化的致命弱點,填補了建筑無機保溫材料的國內空白。
標準規范
常見規格
參考資料
尺寸允許偏差
參考資料
產品標記
按產品名稱、表面特征、導熱系數等級、規格尺寸(長度×寬度×厚度)、標準編號的順序進行標記。
相關標準
行業標準《建筑用發泡陶瓷保溫板》 (JG/T 511-2017)、《保溫防火復合板應用技術規程》 (JGJ/T 350-2015)、團體標準《發泡陶瓷保溫板應用技術規程》(T/CECS 480-2017)、江蘇省地區執行標準《發泡陶瓷保溫板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蘇JG/T 042一2011)、上海地區執行標準《發泡陶瓷板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DBJ/CT 125—2012)、河南省地方標準《發泡陶瓷板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DBJ41/T 126—2013)。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