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8月12日,兩名大陸方面的記者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國新聞社記者郭偉鋒赴臺采訪被扣押的漁民。
正文
閩獅漁事件是中國大陸與臺灣省關(guān)系中的一個歷史事件,發(fā)生于1991年7月21日。此事件起因于兩岸漁民多次在海上發(fā)生沖突和糾紛,臺灣方面認為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而大陸則認為臺灣海峽兩岸漁民都在一個“傳統(tǒng)海區(qū)”作業(yè)。大陸記者及紅十字會人員首次正式獲準進入臺灣采訪及探望被扣漁民。
經(jīng)過
7月21日,石獅市漁船閩獅漁2294號和2295號與臺灣高雄市漁船三鑫財號發(fā)生糾紛,臺灣當(dāng)局軍方的“海岸巡防司令部”(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gòu)海岸巡防署前身)臺中海巡隊把該兩艘漁船押回臺中港。
8月12日,兩名大陸方面的記者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國新聞社記者郭偉鋒赴臺采訪被扣押的漁民。這也是大陸記者自1949年以來第一次踏上臺灣土地。
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閩獅漁”號漁民涉嫌海上搶劫為由,以海盜罪起訴7名漁民,8月30日,臺中地方法院判處5名“閩獅漁”漁民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8月20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副秘書長曲折、政策理論研究室副主任莊仲希抵達臺北市探望被扣的石獅市漁民,他們是海峽兩岸隔絕42年后大陸首次正式派遣進入臺灣省的人員。
8月23日,曲折、莊仲希同兩名大陸記者范麗青和郭偉鋒離臺返回北京。
尾聲
經(jīng)大陸紅十字會等與海基會進行商談,臺方同意先行釋放11名被扣押的漁民,8月24日海基會遣返廈門市,被扣的漁船由海基會另雇他人同時駛回。另外7名漁民也于8月底返回了廈門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