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西一中北校學生會是由該校黨總支和校務委員會領導的學生群體組織,旨在協助學校團委有效地開展各類學生工作。
學生會性質
萊西一中北校學生會在校黨總支和校務委員會的領導下,作為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接受團委的直接領導,并與其他學校部門合作開展工作。學生會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原則,致力于促進學生的發展,維護學生的權益,并解決他們面臨的實際問題。
主要任務
- 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動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 通過多樣化的活動形式,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助力他們的成長和發展。
- 成為學校黨政領導與學生之間的橋梁,維護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同時也積極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 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增強校際和社會交流,鼓勵學生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 加強學生之間的團結,協調不同年級和班級之間的關系,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
- 推動師生之間的友好關系,協助學校維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塑造獨特的校風。
學生會辦公室
學生會委員會的日常辦公地點位于1#至2#樓的二樓走廊活動室。
學生會章程
學生會工作性質
第一條
萊西一中北校學生會是校內全體學生的群眾性組織,由校黨總支和校務委員會領導,接受團委的直接領導,并與學校其他部門協作開展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原則,保持廣泛的群眾基礎,致力于促進學生發展、維護學生利益、解決學生問題。在黨、團組織的領導下,獨立發揮功能,積極開展工作。
學生會基本任務
第三條
學生會的任務包括遵守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健康有益的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四條
學生會支持并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維護校規校紀,推動良好校風、學風的建立。
第五條
學生會通過深入工作,加強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協助學校解決學生在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第六條
學生會充當學校黨、團組織與廣大學生之間的聯絡通道,通過正規渠道反映學生的意見和需求。
學生會會員準則
第七條
所有在校學生都默認為學生會會員,自愿接受學生會的組織和領導。
第八條
學生會會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權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學生會工作,同時也有責任遵守學生會規章制度,參與學生會的各項活動。
學生會委員會
第九條
學生會委員會是學生會的領導機構,由團委全面參與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從學生會會員中選舉產生,代表學生會并主持日常工作。
(一)學生會委員會工作職能與制度
第十條
學生會委員會執行學生會各項章程,全面決策并組織實施學生會工作,定期向團委報告工作。
第十一條
學生會委員會監督并指導學部學生會和班委會的工作。
第十二條
學生會設有主席、副主席以及秘書處秘書長等職位,下轄多個職能部門,每個部門均有正副部長。
第十三條
學生會委員任期一年,可在團委領導下進行定期換屆,委員會成員有權向下一屆委員會推薦候選人。
(二)學生會委員會成員考核制度
第十四條
委員會成員應盡責工作,團結互助,具備勇于擔當、大膽創新的工作態度,提升學生會的聲譽。
第十五條
委員會成員應自律守紀,如違反校規受到處分,將免除職務。
第十六條
委員會成員應對工作不負責、同學反響不佳的情況,經主席提議,委員會多數成員同意,可免除職務。
第十七條
委員會成員不得無故辭職,否則須經委員會多數成員同意后免除職務。
第十八條
委員會成員應遵守學生會章程,三次無故缺席會議將免除職務。
第十九條
委員會成員應平衡學習與工作,勤奮學習。
(三)學生會委員會成員分工職責
第二十條
主席負責主持學生會工作,全面負責委員會工作,傳達上級指示,召集并主持委員會會議,深入了解同學情況,解決問題,與副主席協商,臨時分配工作任務,提名委員會其他成員,與黨、團組織保持密切聯系,定期匯報工作。
第二十一條
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處理日常事務,監督分管部門工作,必要時可代理主席。
第二十二條
秘書處協助主席及各部門做好會議準備,起草、印發文件,管理檔案,參與決策,傳達活動通知,匯總檢查情況并通報。
第二十三條
組織部監督協調各部門工作,定期考察干事表現,負責財務管理和外聯工作。
第二十四條
宣傳部協調團委工作,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宣傳學生會工作,擴大影響。
第二十五條
體育部引導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參與重要體育活動,協助政教處做好課間操檢查。
第二十六條
衛生部引導學生重視衛生工作,協助政教處做好衛生檢查,提出衛生建設建議。
第二十七條
生活部了解學生生活需求,向總務處反映情況,監督食堂衛生和價格,協助政教處做好宿舍檢查。
第二十八條
社團部負責升旗儀式組織,審核演講稿件,監督升旗紀律,成立并組織文學社、書畫社、合唱團、器樂團、廣播站、體育隊等活動,舉辦大型團體活動。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第二十九條
學部學生會和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組織,負責具體落實活動計劃,開展工作,接受校學生會的領導和幫助。
第三十條
學生會尊重學部學生會和班委會的自主權,支持其組織活動,委員會成員不定期召開會議,調動積極性。
第三十一條
學部學生會有權監督、批評或提出建議。
第三十二條
學部學生會設主席和秘書處秘書長,下設體育、衛生、生活、紀檢等部門,協同學部開展工作。
學生會工作程序
第三十三條
委員會開展活動應有計劃、檢查和總結,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條
各部門應在主席指導下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經過委員會討論,正、副主席協商,團委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五條
活動結束后,各部門應及時總結,提交秘書處,秘書長最終總結。
第三十六條
學校黨總支和團委擁有對該章程的解釋權。
參考資料 >
烈士紀念碑下,再讀入團誓詞(組圖)|烈士|紀念碑|誓詞_手機....網易新聞.2024-11-06
清明前萊西一中學生走進烈士陵園 獻花圈緬懷英烈l青島|半....半島網.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