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體育工作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全區體育發展戰略,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經批準后督促實施。
(三)統籌規劃全區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承辦和參加全國性的運動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區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和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區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管理我區境內承辦的國際性、商業性體育比賽和經批準開展的特殊體育經營活動。
(八)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工作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協調、來信來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和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區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管理我區境內承辦的國際性、商業性體育比賽和經批準開展的特殊體育經營活動。
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群眾體育處
擬訂全區群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全區群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群眾性體育項目的訓練競賽工作。
競技體育處
擬訂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全區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重大國際比賽、國內綜合性運動會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承擔自治區開展國家批準的體育競賽項目的審核工作;承擔有關體育競賽審批工作;負責教練員、裁判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全區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余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余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參賽工作。
體育經濟處
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預算管理、計劃內投資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與科學教育宣傳處
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調查研究全區體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方案;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技術攻關;協調、指導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體育系統高、中等體育專業教育;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的具體工作;指導、組織全區體育宣傳和體育文化建設工作,承擔體育修志和新聞發布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