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綜合征(Stockholm syndrome)是一種罕見的心理疾病,又可稱為人質認同綜合征,是指受害者在面臨極端威脅時,與加害者產生情感認同并形成融洽關系。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命名來自于1973年8月23日斯德哥爾摩發生的一起銀行劫案,當時的人質對劫匪產生了情感認同,這是對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首次記錄。
后續研究表明,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發生具有較高的普遍性,該癥狀可出現在集中營囚犯、戰俘、受虐女性、亂倫受害者等群體中,亦可能發生于職場下屬及受政治派系操控的民眾身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產生具備如下四個條件:一是綁匪給人質營造了一種避無可避的恐怖氣氛,使人質相信自己完全有可能被殺;二是綁匪會在人質已經絕望的情況下,給人質一些小恩小惠,讓人質覺得綁匪還不至于兇狠至極,從而對其感恩戴德;三是人質與外界完全隔絕,他們得到信息和情境的變化皆來自于綁匪,思想被綁匪導向;四是人質有一定的“習得性無助感”,始終認為除了順從,他們無處可藏、無路可逃。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大多數受害者表現相似,具體表現為:對加害者的態度由最初的恐懼和敵對,逐漸轉變為同情和認同,甚至發展到與加害者結盟形成友好的合作關系。
當患者的病史及癥狀符合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癥狀時,可進行心理治療。心理治療包括幫助患者理解他們在面臨死亡威脅的情況下產生的情緒反應是正常的求生反應,同時通過疏導情緒、幫助患者舒緩壓力和增強患者的自信心來降低對他人的依賴性。此外,自我調節和家庭支持也是促使患者病情恢復的重要手段。該癥狀一般不會影響自然壽命,在患者對心理醫生的信賴及配合下,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是能夠治愈的。在該癥狀治愈之后,可以定期到心理門診就診,可6個月復查一次。
起源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與Clark Olofsson,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后,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后,事件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后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并對警察采取敵對態度。其中,人質中一名女職員克里斯汀竟然還愛上了其中一個劫匪,并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
這件事情激起了媒體和研究者的興趣,研究者認為四名人質與綁匪產生感情,是一種認知紊亂的表現,在面對死亡威脅的情境下,人質為了求得生存,與綁匪之間形成了一種順從、忠誠的感情,并將其命名為“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主要病因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產生具備如下四個條件:一是綁匪給人質營造了一種避無可避的恐怖氣氛,使人質相信自己完全有可能被殺;二是綁匪會在人質已經絕望的情況下,給人質一些小恩小惠,讓人質覺得綁匪還不至于兇狠至極,從而對其感恩戴德;三是人質與外界完全隔絕,他們得到信息和情境的變化皆來自于綁匪,思想被綁匪導向;四是人質有一定的"習得性無助感",始終認為除了順從,他們無處可藏、無路可逃。
有研究發現,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發生可能與人類心理的自動保護機制、面對死亡威脅時的服從性、強者崇拜意識、被害人的求生心理等因素有關。相關研究顯示,當人類在遭遇挫折時,在心理上會想把逆境轉為順境,通過合理化、壓抑、選擇性遺忘等心理的自動保護機制,將不良刺激轉化為良性刺激,以此來渡過難關。
心理防御機制理論
當個體遭到外界事件刺激后,會迅速從內心深處激發一系列的防御機制,以便個體有足夠的能力去面對。當受害者收到性命威脅等重大的事件時,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會認同施害者的權威性和地位性。在斯德哥爾摩銀行劫案中,人質因為恐懼、害怕,存活受到威脅,人質就會將綁匪的前途當成自己的前途,把綁匪的安危視作自己的安危,幫忙出力,反過來把解救者當成敵人。
需求層次理論
當受害者在被困、生命受到威脅時,無法在基礎需求層面得到滿足,會產生對情感需求的滿足。在斯德哥爾摩銀行劫案中,人質存活受到威脅,人質容易對綁匪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
情結理論
受害者在被困時無法與外界取得聯系,施害者再通過暴力和施惠的方式,會使受害者產生兩種極端的情緒。在斯德哥爾摩銀行劫案中,人質與外界隔絕,沒有逃跑的可能,自己的生死操控在綁匪的手中,綁匪若再施以小小的恩惠,借以辭色,便會換來同情。
MBTI人格理論
受害者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在判斷善惡事情上出現了偏移,受到情感的影響,誤以為施害者的行為是正確和合理的。
癥狀
典型癥狀
其他癥狀
受害者具體的臨床表現也會因為事件案例的不同、受害者及施害者的人格特征、外界因素等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表現為對加害者的態度由最初的恐懼和敵對,漸漸轉變為同情和認同,甚至發展到與加害者結盟,形成友好的合作關系。
就醫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屬于心理障礙,不同于易察覺的軀體疾病。一旦患者出現不良的心理狀態時,均需要及時就醫。特別是在患者受到生命威脅、綁架等重大事件后,建議立即至心理科就診,早就診、早治療。
就醫指征
當患者經歷過害怕或者是見過使自己害怕的東西以后,心里產生波動時應及時就診。
當患者在受到生命威脅、綁架等事件的情況下,待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后,應及時就醫。
當患者經常產生一些認為施害者是正確的這樣的錯誤想法時應立即就診。
就診科室
如果患者出現恐懼、害怕,以及同情和幫助施害者等表現,應優先至精神心理科就診。
如果除了心理狀況不良外,還有身體的不適,可以至內科門診就診。
檢查診斷
心理測試量表
通過專業的心理測試量表或問卷進行檢查,通常分為自評部分和他評部分。心理測試檢查可初步了解受檢者的心理健康狀況,如果出現了嚴重的偏離心理健康標準,需要進一步面診和心理治療。
頭顱CT或腦電圖檢查
可以做一下頭顱CT或者是腦電圖檢查,排除患者是否存在器質性病變。
診斷標準
受害者對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或認同感,甚至出現幫助加害者的相關舉動。
治療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主要以心理治療方案為主,醫生會根據每位患者的具體臨床表現得出不同的心理治療方案,必要時加上鎮靜類的藥物幫助患者平復情緒。此外,自我的心理調節和家庭的支持也十分重要。
治療周期
如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患者在配合心理醫生的治療下,一般治療周期為短期治療,目前無確切治療周期,需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判斷。
心理治療
當患者的病史及癥狀符合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癥狀時,可進行心理治療。最主要的方式是認知行為療法,幫助受害者認識自己,發展受害者個人潛能,幫助其建立積極的心態,不輕易屈服于現實。同時了解加害人的軟肋并發起自衛性反擊,建立限制加害人作惡的制度。
其他治療
自我調節
除了醫生所給的心理治療外,患者也需要自己對自身的心理狀態進行調節,逐漸矯正對施害者的錯誤情感和認知。
家庭支持
家庭成員對患者的支持也十分重要,包括心理上的支持、日常生活的照顧及溝通疏導等,讓被害者感受到家庭的存在。
飲食調理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患者對飲食沒有特殊的宜忌,但可以適當進食新鮮食物、補充維生素、多飲水來幫助調節自身心情。
護理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別注意心理護理,包括人際交往,建立正確的認知觀,同時適當的運動和良好的飲食也能幫助疾病的恢復。
日常護理
運動,適當的運動能夠產生良好的、積極的情緒,改善癥狀。
心理護理
人際交往
保持良好的人際交往,接觸正確的人際關系,矯正錯誤的認知方式。
正確的認知觀
可以通過網絡、書本等接觸正確的信息,產生正確的認知,矯正施害者給予受害者的錯誤認知。
特殊注意事項
在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治療過程中及治愈后,需要按照醫生的要求準時至醫院就診,避免錯誤情感和癥狀的反復出現。
對于受到生命威脅、綁架等重大事件的患者,除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外,可能會出現其他的心理疾病,所以均建議及時至精神科就診。
預后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一般不會影響自然壽命。在患者對心理醫生的信賴及配合下,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癥狀一般可得到改善。如該病不積極進行治療或治療不及時,可一定程度的影響病情恢復,使患者受到疾病困擾,甚至導致對現實生活的認識和態度發生一定程度的扭曲,甚至出現有違道德或違反法律的行為。在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治愈之后,可以定期至心理門診就診,可6個月復查一次。
預防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病因尚不明確,但是擁有良好的心理狀態是十分重要的。即使在特殊情況下,也能夠進行自我的心理調節。
早期篩查
對于日常生活壓力過大、心理狀態不佳、有消極負面情緒、過于依賴他人的人群可以至心理科完善心理相關檢查,進行早期篩查。
預防措施
建議心理狀態不佳、有消極負面情緒等情感狀態的人群至醫院心理科就診,在不良心理狀態發展為心理疾病之前就進行干預,避免發展為心理疾病。
在日常生活中,要積極訓練個人心理承受能力。在特殊情況發生時,才能夠理性而正確的面對。
參考資料 >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剖析權力與情感的隱秘聯系.人民網.2024-08-09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有來醫生.2024-03-24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醫聯媒體.2024-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