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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志,字叔明,號定五,祥符人。萬歷二十六年進士。除富平知縣。二十八年,稅使梁永、趙欽肆虐,正志捕其黨李英,杖殺之,因極論二人不法罪。欽亦以李英事訐奏,帝怒,命逮之。給事中陳惟春言正志劾欽罪多,宜提訊;正志系詔獄四年,三十一年夏,死。天啟時,贈祭,子,皆視鈺。
正文
欽所劾正志事宜下?lián)岚春藢崳馄浯怠?a href="/hebeideji/7627687074756369777.html">御史李時華亦言近日所逮吳應鴻、勞養(yǎng)魁、蔡如川、甘學書及正志等,俱宜敕下?lián)岚纯碧搶崳坏靡砸蝗藛卧~枉害良善。皆不報。未幾,梁永亦訐正志。帝命諸抗違欺隱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宦官盆張,長吏皆喪氣。正志系詔獄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啟時,贈祭,廕子,皆視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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