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文物局提出,山西省政府批準,上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布并豎立標志的山西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截止2012年共發布過四批文物保護單位,共計684處。
批次信息
第一批于1965年5月24日公布,共124處,其中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8處,古遺址35處,古墓葬20處,石窟寺4處,古建筑及歷史紀念建筑物51處,石刻及其它6處。
第二批于1986年8月18日公布,共180處,其中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8處,古遺址44處,古墓葬13處,石窟寺5處,古建筑及歷史紀念建筑物105處,石刻及其它5處。
第三批于1996年1月12日公布,共152處,其中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6處,古遺址20處,古墓葬13處,石窟寺2處,古建筑及歷史紀念建筑物108處,石刻及其它3處。
第四批于2004年6月10日公布,共228處(包括兩處合并項目),其中古遺址28處,古墓葬17處,古建筑167處,石窟寺4處,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12處。
名單列表
太原市
大同市
陽泉市
長治市
晉城市
朔州市
晉中市
運城市
忻州市
臨汾市
呂梁市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