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成本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廣義審計成本指政府在經濟管理活動中的審計支出費用總和,而狹義審計成本則是完成特定審計項目所需的全部人力、物力、財力費用。狹義審計成本通常是我們所說的審計成本。
審計構成
審計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六類:
1. 工資成本:涵蓋基本工資、補助工資、津貼、補貼、節假日加班工資以及聘請專家、常年法律顧問等支付的各種酬金。
2. 公務成本:包括辦公費用、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車船燃料及維修費、修繕費、勞動保護費、各種保險費和外事費等。
3. 業務成本:包含印刷費、圖書、報刊資料費、人員培訓費、租賃費、咨詢費、公證費、訴訟費、錯案賠償費等。
4. 購置成本:涉及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建設費用,交通工具、電子計算機、錄音機、錄像機、攝影機、照相機、電信、文檔、辦公等設備購置費用等。
5. 社會保障成本:包括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生活費、補助費、在職和離職人員公費醫療費和福利費等。
6. 其他成本:指的是不可預見的各項支出,如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贊助等。
控制方法
程序控制
審計成本控制可通過合理資源配置來實現,旨在以最小的成本實現最大的審計效果。審計成本包括資金成本、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通過分析影響審計成本的因素,可以選擇多種方式降低成本。具體控制方法包括:
- 嚴格控制審計程序,減少中間環節,確保程序簡潔高效。
- 優化審計組織,整合審計資源,提高效率。
成果開發
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有助于降低成本,包括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強化審計信息工作、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等。
預算控制
通過預算管理和節約獎勵制度,降低費用支出,增強預算約束力。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 >
加強審計機關可控制成本管理 提高政府審計效益.政府網.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