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七位是日本歷史上的一種官階,最初于大寶元年(701年)由大寶律令所確立。
歷史沿革
正七位在日本官階體系中處于從六位之下,從七位之上。最初的律令制度將其細分為正七位上和正七位下兩個等級。到了明治時代的初期,隨著太政官制的改革,這兩個級別的區分被取消。此外,在昭和21年(1946年),政府停止向活著的人授予這一官階。
等級比較
正七位在現代相當于文官中的高等官6等(警視等)或武官中的大尉的初始級別。在某些情況下,如省廳地方派出機構的課長或警視會成員去世后,他們可能會被追授為正七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