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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時報》是經(jīng)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海南特區(qū)法制報》于9月17日起正式更名為《法制時報》。《海南特區(qū)法制報》創(chuàng)刊于1998年1月18日,原屬海南省委政法委主管主辦,2003年11月劃轉海南日報報業(yè)集團。經(jīng)過10個月的改版、擴版,報紙質量迅速上升,得到讀者的充分肯定與好評。
辦報宗旨
更名為《法制時報》將順應市場和讀者的需要,以創(chuàng)新為靈魂,以市場為方向,以特色為旗幟,堅持“遇到法律問題,請找《法制時報》;需要法律援助,請找《法制時報》”的宗旨,以更權威、更可讀、更實用的服務,實現(xiàn)由機關報到市場化報紙、由區(qū)域性報紙到全國性報紙的跨越。
報刊職能
作為海南省惟一一份法制類綜合報紙,此次更名為報社發(fā)展打開了更為廣闊的空間。新的《法制時報》將立足海南,面向全國,全方位報道海南依法治省的成就,追隨中國法制建設的進程,努力打造成一份全新的法制綜合類強勢媒體。
報刊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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