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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制,亦稱推薦制,是由證券監管部門確定各家綜合類券商所擁有的發股通道數量的一種制度。在此制度下,券商按照發行1家再上報1家的程序來推薦發股公司。通道制旨在加強承銷項目的審核和風險控制,促進優質券商的發展,以及提高股票發行的市場化程度。
運作程序
通道制的具體運作程序包括: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各家券商的實力和業績,直接確定其擁有的發股通道數量;券商根據其擁有的通道數量遴選發股公司,并協助擬發股公司進行改制、上市輔導和制作發股申報材料;隨后,將發股申報材料上報券商內部設立的“股票發行內部審核小組”(簡稱“內核組”)審核,審核通過后,由該券商向中國證監會推薦該家擬發股公司;中國證監會接收擬發股公司的發股申請后,進行合規性審核,經“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會”)審核通過,再由中國證監會根據股票市場的走勢情況,下達股票發行通知書;擬發股公司在接到發股通知書后,與券商配合,實施股票發行工作。
取消通道制
自2005年1月1日起,證券公司推薦企業發行股票實行“自行排隊,限報家數”(俗稱通道制)的規定廢止,標志著通道制的結束。取消通道制后,保薦人制度得以更加充分地落實,推動了股票發行市場的健康發展。
參考資料 >
通道制(關于通道制簡述).通道制(關于通道制簡述).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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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制下的中國投行 .新浪財經.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