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縣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東南部的一個縣,東南隔特拉華河與新澤西州為鄰。面積369平方公里。縣治費城(費城,自1854年起已無分區,縣市同界。1952年起已無縣政府,但該州適用于縣的法律仍然有效)。
成立于1682年11月,是本州島最早的三個縣之一(另外兩個為切斯特縣和巴克斯縣)。縣名來自小亞細亞半島的山梅花屬,意思是“兄弟之愛”。
它是賓夕法尼亞州人口最多的縣,也是全國人口第24多的縣。截至2020年人口普查,費城縣有1,603,797人。
費城縣是與切斯特縣和巴克斯縣一起由威廉·佩恩于 1682年11月創建的三個原始縣之一。自1854年以來,該縣一直與費城共同擴張,費城也是其縣城。費城縣是費城-卡姆登-威爾明頓 聯合統計區(PA- NJ - DE - MD,也稱為特拉華河谷)的核心縣,位于特拉華河下游和斯庫爾基爾河沿岸,在東北地區大都市。費城縣是特拉華州河谷的經濟和文化支柱。
歷史沿革
Lenape的美國原住民部落是成為費城縣的地區的第一批已知居民。第一批歐洲定居者是瑞典人和芬蘭人,他們于1638年抵達。荷蘭于1655年占領了該地區,但在1674年失去了對這里的控制(被英國占領)。威廉佩恩于1681年從英格蘭的查理二世那里獲得了賓夕法尼亞的憲章,并于1682年11月將其劃分賓夕法尼亞分為3個縣。同年,費城被規劃成為賓夕法尼亞的縣城和首府。
成立時,費城縣主要包括特拉華河以西、斯庫爾基爾河向南、與巴克斯縣接壤的北部地區;西部邊界未確定。兩個縣將由費城縣1752年成立的伯克斯縣(切斯特縣、蘭開斯特縣和費城縣的部分地區)和1784年成立的蒙哥馬利縣組成。從這些分離以及其他邊界變化中,創建了現在的縣界。
按照賓夕法尼亞州的計劃,費城僅包括位于南街和藤街以及特拉華河和斯庫爾基爾河之間的當今城市的一部分。其他定居點建在城市邊界之外,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分別成立并擁有獨立的政府。
這些定居點中有幾個緊鄰費城,例如南部的南華克和莫亞門辛,北部的北部自由區、肯辛頓、春園和賓夕法尼亞區,以及西部的西費城和布洛克利——它們結合在一起與費城實際上形成了一個連續的城市區域,整個城市群在國外簡稱為費城。
除此之外,全縣還有許多其他偏遠的鄉鎮、村莊和居民點。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人口從費城向外擴張,那些離費城較近的人被吸收到費城。
在此期間,費城市政府和費城縣政府分別行動。到19世紀中葉,需要更加結構化的政府官僚機構。1854年2月2日的一項改革憲章將費城鎮縣的所有自治市鎮、鄉鎮和地區定義為費城市內,從而廢除了費城縣自成立以來由城市、自治市鎮和鄉鎮組成的拼湊而成。這有可能是美國最早的縣市合一改革。
市縣合并是殖民地式政府無法適應不斷發展的城市對新公共服務(例如更好的街道、警察、交通、衛生和學校)的需求的結果。
新整合的區之間具有明顯的特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經過合并,這些特征通常被整合到費城市中。現在,這些舊區的名稱中有一些作為城市街區的名稱而保留下來,其邊界大致與歷史邊界相吻合。
1951年,一項名為《地方自治憲章》的新法律完全合并了市和縣辦事處。這份新章程為該市提供了一個共同的結構,并概述了仍在使用的“強市長”政府形式。
縣辦公室于1952年與市政府合并,實際上取消了縣政府。盡管根據未合并的賓夕法尼亞州法規和費城法典和憲章,該縣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政府結構,但費城縣仍然是賓夕法尼亞聯邦內的一個實體。因此,它受聯邦有關縣的規定和法律的約束。例外情況包括費城地方自治憲章、1854年聯合法案和隨后的立法中規定的限制。該縣還是聯邦中唯一的一等縣,這意味著在上次人口普查時它的人口達到或超過150萬。
多年來,費城在種族和民族上變得多樣化,而且這個過程還在繼續。自1990年(移民開始增加的那一年)以來,成千上萬來自拉丁美洲、亞洲和歐洲的移民抵達該縣。目前,這座城市擁有一些美國最大的愛爾蘭人、意大利人、德國人、波蘭人、波多黎各人、韓國人、京族、俄羅斯人、烏克蘭人、牙買加人、中國人、阿拉伯人、泰國人和柬埔寨人的人口。該縣是北美第四大非洲裔美國人聚集地,其中包括大量的利比里亞人、尼日利亞人和蘇丹人。城市的東北部,更重要的是費城郊區,居住著大量的印度裔美國人和墨西哥人。
自然地理
費城縣的最低點位于費城西南部的米夫林堡附近,海拔10英尺,位于特拉華河和斯庫爾基爾河的交匯處。最高點在栗山,海拔432 英尺,靠近常青廣場,就在常青大道的北面和西面。費城縣是賓夕法尼亞州土地面積第二小的縣,僅次于蒙圖爾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