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是由中國科學院與王寬誠教育基金會共同設立的一項獎項,其宗旨在于激勵和支持在各個學科領域有杰出表現的年輕科學家。該獎項不僅表彰他們在科學研究上的卓越成就,還致力于培養(yǎng)他們的創(chuàng)新思維和實踐能力。
設立背景
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于2008年由中國科學院與王寬誠教育基金會聯合設立,旨在吸引和凝聚創(chuàng)新思想活躍的青年人才,鼓勵他們面向國家戰(zhàn)略需求和國際學科前沿,在創(chuàng)新實踐中鍛煉成長,從而獎勵在各學科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科技人才。
評獎辦法
第一章 總則
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的設立是為了吸引和凝聚創(chuàng)新思想活躍的青年人才,鼓勵他們面向國家戰(zhàn)略需求和國際學科前沿,在創(chuàng)新實踐中鍛煉成長,以及獎勵在各學科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科技人才。根據《中國科學院王寬誠教育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為建立公平公正的評選機制,加強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的推薦、評選和獎勵過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資格與獎勵名額
第三條
凡在中國科學院所屬單位工作的人員,若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均有資格申請和推薦該獎項。這些基本條件包括熱愛祖國,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在本領域取得重要學術成就或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展現出良好潛力和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擁有博士學位且專業(yè)技術職務為副高級及以下級別,年齡不超過35歲。
第四條
每年獎勵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并具有良好綜合素質的優(yōu)秀青年人才共50位。各學科領域名額分配如下:
- 數理科學(含數學、物理、天文、力學等):9人
- 化學:7人
- 生命科學和醫(yī)學:10人
- 地球科學:9人
- 技術科學:7人
- 信息科學:6人
- 技術支撐(含成果轉化)與管理學:2人
第三章 推薦與評選
第五條
中國科學院所屬各單位各相關領域內的優(yōu)秀青年人才,只要符合本辦法第二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條件,均可申報該獎項。
第六條
各單位應成立由5至7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含管理專家)組成的推薦小組,對本單位申報人選進行初步評估,每個領域推薦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經過專家小組遴選的青年學者須經本單位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由單位填寫《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推薦表》,方可上報院人事教育局。原則上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第七條
院人事教育局將對各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申報材料的審查和資格審核。
第八條
院將邀請院內外活躍在各領域科研一線的中青年同行專家組成專家組,其中院外專家須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專家組將對資格審查通過的人選進行評審,并提出各領域的正式入選推薦名單。
第九條
專家組評審并推薦的正式人選經中國科學院王寬誠教育基金項目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報送王寬誠教育基金會審定。
第十條
經王寬誠教育基金會審定后,報中國科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后確定本年度獲獎人選。
第四章 榮譽與獎勵
第十一條
獲獎者將獲得由院統一頒發(fā)的榮譽證書,并獲得總額為5萬元的獎金,即在獲獎后的5年中(含獲獎當年),每年可獲得獎金1萬元。
第十二條
在本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晉升中,同等條件下獲獎者可優(yōu)先晉升上一級崗位。
第十三條
根據各單位的情況和資助額度,5年內獲獎者將優(yōu)先獲得一次院青年前沿領域項目或所長基金項目的支持,支持經費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
第十四條
為進一步提升學術水平和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5年內獲獎者可優(yōu)先獲得院公派留學支持一次;或到國內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yè)進行合作研究3-12個月,院將給予經費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資助(每年支持10名獲獎者)。
第十五條
為鼓勵優(yōu)秀青年人才拓展視野,加強合作與交流,促進多學科交叉研究,院每兩年將組織一次青年科技創(chuàng)新論壇,特邀獲獎者參加,為獲獎者提供交流合作平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或管理規(guī)范均按照《中國科學院王寬誠教育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科發(fā)人教字〔2010〕56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人事教育局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 >
關于推薦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的通知.關于推薦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的通知.2024-11-07
中國科學院盧嘉錫青年人才獎評選與獎勵辦法.中國科學院.2024-11-07
青年人才.青年人才.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