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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力是行政法領域的一個重要概念,指的是行政行為在成立后,未經法定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不得隨意更改或撤銷的狀態。這一概念包含了形式確定力和實質確定力的兩個層面。
形式確定力
形式確定力,也稱作不可爭力,指行政行為做出后,在一定的維權期限內,如果相對人未行使復議權或提起行政訴訟,則其權利將被視為放棄,即失去了對行政行為提出異議的機會。
實質確定力
實質確定力,又稱不可變更力,強調的是行政行為的有效性和穩定性。當行政行為經過一定時間生效后,除非通過法定程序,否則無論是行政主體還是相對人都無權對其予以撤銷或變更。對于行政機關而言,這意味著不能對同一違法行為進行重復處罰;而對于行政相對人,則意味著不能就同一事項再次請求變更。
參考資料 >
行政行為確定力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規定的.華律網.2024-11-08
什么是行政處罰決定的確定力?.中國人大網.2024-11-08
確定力和公定力的區別 -法律知識.律臨.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