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興東,男,漢族,1968年12月出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曾任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
2021年2月,張興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經歷
1991.07--1993.03 遼煤技校教師
1993.03--1994.06 沈陽礦務局房產福利處科員
1994.06--1997.12 沈陽礦務局房產福利處煤炭工業公司經理
1997.12--1999.02 東北煤田地質局勞服公司科長
1999.02--2000.12 東北煤田地質局勞服公司副經理
2000.12--2003.07 沈陽礦務局(沈陽煤業集團)多種經營公司副總經理
2003.07--2004.02 沈陽煤業集團遼寧盛盟實業公司副總經理
2004.02--2005.07 沈陽煤業集團遼寧盛盟實業公司副總經理兼焦化廠籌備處主任
2005.07--2005.11 沈陽煤業集團遼寧盛盟焦化公司總經理
2005.11--2007.12 沈陽煤業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
2007.12--2010.08 沈陽煤業集團副總經濟師兼銷售公司總經理
2010.08--2011.04 沈陽煤業集團副總經理
2011.04--2013.02 沈陽煤業集團沈陽焦煤公司副總經理
2013.02--2013.07 沈陽煤業集團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2013.07--2013.12 沈陽煤業集團副董事長,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2013.12--2014.08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2014.08--2015.11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
2015.11--2016.01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遼寧紅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
2016.01--2017.04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遼寧紅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
2017.04--2018.04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遼寧紅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裁,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
2018.04--2021.02 沈陽煤業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1月,沈煤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張興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張興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興東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歸個人使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打高爾夫球娛樂活動,違規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費用;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和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張興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興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逮捕
2021年2月,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張興東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1年3月,張興東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參考資料 >
沈陽煤業(集團)副董事長張興東被查,在煤礦系統工作近30年_遼寧省.搜狐.2020-11-24
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張興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今日頭條.2021-02-20
沈陽煤業(集團)原副董事長、總工程師涉嫌受賄被逮捕.界面新聞.2021-02-24
檢察機關依法對天津市寧河區原區長張偉等6名廳級官員提起公訴.界面新聞.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