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廣三,男,1967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懷寧縣,法學博士,現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教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監督庭庭長?副庭長?審判長簽發法律文書權限的暫行規定。2022年5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劉廣三有期徒刑13年。
人物履歷
1993年至1995年參加北京大學在職研究生班學習,1996年4月被北京大學授予法學碩士學位。在煙臺大學工作期間先后給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主講《刑事訴訟法學》、《犯罪學》、《監獄法學》、《刑事證據學》等課程。1996年10月破格晉升為副教授, 1999年10月破格晉升為教授,歷任煙臺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2002年7月調至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2003年9月被北京大學法學院錄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業在職博士生。2004年1月任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2005年12月調至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2006年7月被北京大學授予法學博士學位。
2006年,劉廣三教授對于如何治理商業賄賂為主題的論壇上做出了解答。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證據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客座教授(北戴河區培訓中心),北京東衛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監督庭庭長?副庭長?審判長簽發法律文書權限的暫行規定。
任免信息
2010年3月11日,經石景山區圖書館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任命劉廣三教授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任命劉廣三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免去劉廣三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研究領域
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刑事證據法學、犯罪學。
論文著作
專著
《犯罪控制視野下的刑事訴訟》,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犯罪現象論》,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1996年版
《計算機犯罪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合著
《新刑事訴訟法論》,紅旗出版社1996年版
《刑事證據學》,群眾出版社2000年版
《計算機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
主編
《刑事訴訟法案例題解》,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論文
《論犯罪當量》,載于《法學研究》1994年第1期
《犯罪學上的犯罪概念》,載于《法學研究》1998年第2期
《犯罪控制視野下的刑事訴訟論綱》,載于《中國法學》2004年第4期。
在《中國法學》《當代法學》《法學論壇》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五十余篇
參考資料 >
如何治理商業賄賂_國內財經_財經縱橫_新浪網.新浪網.202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