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主管機關事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3年,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和省編委辦批復精神,杭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起草機關事務相關法規,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全市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二)推進全市機關事務體制改革,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管理、服務、保障和生產經營等業務工作。
(三)負責管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國有資產,制定相關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市行政中心辦公公共區域管理服務經費的管理及日常會計業務。
(四)擬訂全市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管理、配置、使用監管、處置利用和維修。負責市級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用地管理工作。參與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根據機關辦公用房統一建設要求,組織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編制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改造修繕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直機關自管公房、周轉房等住宅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保障和管理的制度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和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政策性住房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統一管理的公有住宅等房屋改造修繕工作。
(六)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目標任務。指導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衛生健康、體育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七)負責為供給關系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的副市級以上領導(含離退休)以及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服務對象提供生活服務。
(八)負責市行政中心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安全保衛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有關后勤服務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市行政中心社會事務管理等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按照職責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有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人事處
計劃財務處
審計監管處(政策法規處)
房地產管理處
基建管理處
節能管理處
綜合管理與服務處
車輛管理處
保衛處(市委、市政府機關保衛處)
直屬機構
杭州市行政大樓服務保障中心
杭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服務中心
杭州市直屬機關車隊管理服務中心
杭州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
獲得榮譽
2025年8月20日,獲評無償獻血促進獎特別獎。
參考資料 >
杭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14
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14
內設機構.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14
直屬單位.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2-08-14
關于表彰2022-2023年度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獲獎者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療應急司.202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