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獨立性。從合同,又稱附屬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證合同、定金合同、質押合同等相對于提供擔保的借款合同即為從合同。從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與效力直接影響到從合同的成立與效力。但是從合同的成立與效力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與效力。
區別與聯系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不能獨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存在前提的合同。主合同和從合同之間存在著特殊的聯系,即從合同具有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效;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
與擔保合同的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主合同與從合同有何區別.華律網.2024-11-01
主合同與從合同有啥區別以及主合同與從合同的仲裁管轄問題.找法網.2024-11-01
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效力是什么關系.華律網.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