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開萬歷二十五年(1597)舉人十七年(1609)任同安區知縣他力請減免稅,再三調查后,苛捐雜稅盡免除,百姓知道后歡聲雷動,為此事,鄉紳在溪南勒石紀念。
李春開,字晦美,號青岱,明代廣昌縣人。萬歷二十五年(1597)舉人,三十七年(1609)任同安縣知縣,重修文公書院,清疏雙溪河道,修筑舊有城墻。時賦稅驟增,百姓苦舊稅未清又要新稅,正逢上司來同安縣城,眾民紛紛訴苦,他也力請減免稅,再三調查后,苛捐雜稅盡免除,百姓知道后歡聲雷動,為此事,鄉紳在溪南勒石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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