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選(1506-1581)字行吾,明晉江市張林人。明嘉靖八年(1529年)與潘湖黃光升同榜進士,初授翰林院檢討,其時嚴嵩聘請他任家庭教師,后來嚴嵩官至相位,大權在攬,因此,人人都很看重他的為人,志選卻不因私人關系而登門拜,或營謀官職。歷官至戶部郎中、常州市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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