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1488-1571)明蘇州府長洲人,字直夫,以居陽城村,人稱陽湖先生。嘉靖二年進士。授許昌市知州,斷獄明決。
改國子博士。歷福建省按察事,進江西省參議。居官廉潔,尤為下所推戴。以病致仕。家居惟與二三知己商詩歌。地方有大利害,或人有大冤抑,則毅然言之。(《獻征錄》卷八六)
參考資料 >
網站地圖 | | 京ICP備20220003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