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華,廣東省文化學會會長、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廣東哲學學會副會長。他曾任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院長、廣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席、黨組書記。1992年,李明華被評為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995年至2000年間,他先后獲得“廣州市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廣州市優秀專家”、“廣州市勞動模范”、“廣東省勞動模范”、“廣東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廣東省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家”、“廣州市優秀社會科學家”等榮譽稱號。1998年至1999年,李明華赴哈佛大學擔任高級訪問學者。他共獲得全國、省、市優秀成果獎26項。李明華還是澳門城市大學師資隊伍的成員。他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社會哲學和歷史哲學、社會認識論以及文化哲學。
人物經歷
1992年被評為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995年至200年間先后被授予“廣州市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廣州市優秀專家”、“廣州市勞動模范”、“廣東省勞動模范”、“廣東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廣東省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家”、“廣州市優秀社會科學家”稱號。1998~1999年赴哈佛大學做高級訪問學者一年。主要研究方向:社會哲學和歷史哲學,社會認識論,文化哲學。主要著作有《時代演進與價值選擇》、《社會歷史的思維空間》、《歷史決定論的現代詮釋》、《嶺南文化》等十余部。在全國和省級報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50余篇,并在《文化中國》(加拿大)、《美中社會與文化》(美國)、《東西方哲學》(美國)等國外學術刊物上發表過論文。獲全國、省、市優秀成果獎共26項。
作品
90年代以來,主持完成“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理論研究”(國家社科“八五”規劃課題)、“市場經濟與道德建設研究”(國家社科“八五”規劃課題)等課題;獨立出版《歷史決定論的現代詮釋》等專著3部,與人合作出版《精神文明建設機制論》等專著8部。發表《談談社會結構理論》、《市場經濟的倫理依據》等論文60余篇。獨立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有6項獲省、部級二等以上獎勵。其中主持并以第一作者參與寫作的論文《可持續發展與精神文明建設》和專著《精神文明建設機制論》分別于1997、1999年獲廣東省“五個一工程獎”。
榮譽
1995、1998年兩度被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和“廣州市優秀中青年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稱號,1999年被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授予“廣東省優秀中青年社會科學家”稱號。2000年被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家”稱號。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