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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債務是指在主債務無法履行的情況下,由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的一種擔保責任。這種責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保證人在主債務無法履行時,代替債務人履行義務;二是保證人與債務人共同對未能履行的主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證債務只適用于能夠替代履行的債務,而對于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則不能設置保證責任。
原則與效力
保證債務作為主債務的附屬債務,其效力通常會隨著主債務的變化而變化。除非有特別的規定,否則保證債務的效力將直接延伸至主債務上,產生絕對的法律效果。然而,在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中,保證債務的效力通常是相對于主債務而言的,具有相對性。
范圍與變更
如果沒有在保證合同中明確規定,保證債務的范圍一般包括主債務及其相關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等費用。在保證期限內,如果主債務有所減少,那么保證責任的范圍也會相應縮小。但是,未經保證人同意,任何新產生的債務都不在其保證范圍內。
參考資料 >
什么是保證債務?多問律師 民法典 知識創作人.律臨.2024-11-21
保證債務什么意思.律臨.2024-11-21
保證債務時需注意哪些方面.華律網.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