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局級建制。
2019年,根據《深圳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民防委員會辦公室、市地震局、市核應急管理辦公室)除人防管理以外的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的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市減災委員會、市三防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加掛市地震局、市核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新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
(三)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推動各部門、行業加快建立健全相關領域、項目安全標準和安全指引,提升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及監督檢查標準和規程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等安全生產政策,指導推進建立安全生產誠信管理制度。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宣傳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成果推廣工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