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考克縣(Hancock County)是美國西弗吉尼亞州最北部的一個縣,西鄰俄亥俄州,東鄰賓夕法尼亞州。該縣面積為229平方千米??h治為新坎伯蘭(New Cumberland)。漢考克縣于1848年1月15日從布魯克縣分出,并以《美國獨立宣言》的首位簽署者、來自馬薩諸塞州的約翰·漢考克(John Hancock)的名字命名。漢考克縣是西弗吉尼亞州最北端的地方,也是根據(jù)某些定義,美國南部最北端的地方;位于該州北部狹長地帶的尖端。漢考克縣是韋爾頓-斯托本維爾,WV-OH大都市統(tǒng)計區(qū)的一部分,該統(tǒng)計區(qū)也被納入匹茲堡新城堡-韋爾頓,PA-WV-OH聯(lián)合統(tǒng)計區(qū)。
歷史沿革
漢考克縣成立于1848年1月15日,這是在西弗吉尼亞州成為一個州之前的15年。這兩個縣曾經(jīng)是弗吉尼亞州俄亥俄縣的一部分,俄亥俄縣于1776年從西奧古斯塔地區(qū)形成。由于漢考克縣位于俄亥俄州河南岸,匹茲堡的福特皮特堡和惠靈頓的亨利堡之間,因此該縣具有重要的革命時期根源。漢考克縣是1774年臭名昭著的伊羅魁族領袖洛根酋長家族屠殺事件的發(fā)生地,在俄亥俄河對岸的黃溪口的貝克酒店附近。這一事件,被稱為黃溪大屠殺,引發(fā)了鄧莫爾戰(zhàn)爭。亞當·波在1781年在湯姆林森溪口與被稱為大腳的印第安人進行了戰(zhàn)斗。歷史標記紀念了這兩個事件。漢考克縣重要的革命戰(zhàn)爭堡壘和炮樓包括位于韋爾頓市中心的霍利迪斯科夫堡和新坎伯蘭的查普曼炮樓。
在1863年,西弗吉尼亞州的縣被劃分為民政鄉(xiāng)鎮(zhèn),目的是鼓勵地方政府。這在人口稀少的農(nóng)村州證明是不切實際的,1872年鄉(xiāng)鎮(zhèn)被轉換為治安區(qū)。漢考克縣被劃分為四個區(qū):巴特勒,克萊,格蘭特和波。波區(qū)是人口最少的區(qū),在20世紀20年代被取消。
自然地理
漢考克縣總面積為229平方千米,其中陸地占大部分面積,水域占6.1%。它是西弗吉尼亞州面積最小的縣。漢考克縣的最高點海拔大約為1363英尺,位于以馬內(nèi)爾傳教教堂東南約1800英尺處。
交通
- 美國22號公路
- 美國30號公路
- 西弗吉尼亞州2號公路
- 西弗吉尼亞州8號公路
- 西弗吉尼亞州105號公路
人口
根據(jù)2000年的人口普查,該縣有32,667人,13,678戶家庭,和9,506個家庭居住在縣內(nèi)。人口密度為每平方英里394人(每平方公里152人)。有14,728個住房單位,平均密度為每平方英里178個單位(每平方公里69個單位)??h的種族構成為96.42%的白人,2.30%的非洲裔美國人,0.12%的美洲原住民,0.35%的亞洲人,0.01%的太平洋島民,0.12%來自其他種族,以及0.69%來自兩個或更多種族的人。任何種族的西班牙裔或拉丁裔占人口的0.74%。
政府
漢考克縣由三名縣委員組成的縣委員會管理,他們每人輪流擔任六年任期。任期設計是為了確保在偶數(shù)年有一個席位進行選舉??h委員會每年選舉自己的主席。在西弗吉尼亞州巡回法院中,漢考克縣是西弗吉尼亞州第一家庭法院巡回的一部分,該巡回還包括布魯克縣和俄亥俄縣。在西弗吉尼亞州,家庭法院法官首次在2002年被選為六年任期,并從2008年開始被選為八年任期。此外,漢考克縣是西弗吉尼亞州第一司法巡回的一部分,該巡回同樣也包括布魯克縣和俄亥俄縣。巡回法官在無黨派選舉中被選為八年任期。治安法官在黨派選舉中被選為四年任期。任期未滿的空缺可以由相應的巡回法院法官填補。與巡回法院法官或家庭法院法官不同,治安法官不需要是律師。其他當選官員包括治安官,巡回法院書記員,縣書記員,評估員和檢察官。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