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加州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加利福尼亞州 Davis School of Law),又名King Hall(Martin Luther King, Jr. Hall),自1965年起在美國加州創(chuàng)設(shè),附屬于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該學院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法學院排名中位列第30名,是加州大學系統(tǒng)中五所法學院之一。1968年,該學院獲得美國律師協(xié)會(ABA)的認可,并加入美國法學院協(xié)會(AALS)。學院位于以馬丁·路德·金命名的建筑內(nèi),總在校學生不超過600人,是加州大學系統(tǒng)中最小的法學院。
正文
加州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加利福尼亞州 Davis School of Law),別名 King Hall(Martin Luther King, Jr. Hall),是一所自1965年起在美國加州創(chuàng)設(shè)的法學院,附屬于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法學院排名里排第38名。該學院是加州大學系統(tǒng)中五所法學院之一。該學院是加州大學系統(tǒng)里最貴的法學院,也是美國最貴的公立法學院。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