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悅平,男,漢族,1959年5月出生,天津市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天津市靜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20年5月,崔悅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2月11日,檢察機關依法對崔悅平決定逮捕。
人物經歷
1976.12—1980.06 天津市靜海縣糧食局辦公室資料員;
1980.06—1985.07 天津市靜海縣公安局政工科科員;
1985.07—1987.07 天津市靜海縣二堡派出所副所長;
1987.07—1987.08 天津市靜海縣臺頭派出所所長;
1987.08—1988.03 天津市靜海縣委宣傳部科員;
1988.03—1991.09 天津市靜海縣委宣傳部報道科副科長;
1991.09—1993.05 天津市靜海縣委宣傳部宣傳科科長;
1993.05—1994.11 天津市靜海縣委宣傳部辦公室正科級秘書;
1994.11—1998.03 天津市靜海區王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8.03—1999.04 天津市靜海縣王口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兼)(1996.08—1998.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9.04—2001.09 天津市靜海縣東雙塘鄉黨委書記;
2001.09—2002.07 天津市靜海縣雙塘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兼);
2002.07—2003.03 天津市靜海縣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經委主任(兼);
2003.03—2004.08 天津市靜海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4.08—2005.08 天津市靜海縣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5.08—2006.12 天津市靜海縣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工業經委黨委書記;
2006.12—2007.01 天津市靜海縣政府黨組成員、縣長助理、工業經委黨委書記,靜海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07.01—2007.03 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縣長助理、工業經委黨委書記;
2007.03—2009.02 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9.02—2011.07 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大邱莊鎮黨委書記(兼);
2011.07—2011.12 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大邱莊鎮黨委書記;
2011.12—2012.01 天津市靜海縣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大邱莊鎮黨委書記;
2012.01—2012.02 天津市靜海縣副縣長(副局級)、縣政府黨組成員,大邱莊鎮黨委書記;
2012.02—2015.11 天津市靜海區副縣長(副局級)、縣政府黨組成員;
2015.11—2016.01 天津市靜海區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
2016.01—2019.06 天津市靜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19.06退休。
人物事件
2020年5月12日,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靜海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崔悅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11日,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對崔悅平決定逮捕。
2021年1月,天津市靜海區政協原副主席崔悅平(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悅平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崔悅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靜海縣大邱莊鎮黨委書記、靜海縣副縣長、靜海區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
廣東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黃強等6人被決定逮捕|界面新聞 · 快訊.界面新聞 · 快訊.2020-12-11
天津市靜海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崔悅平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新浪網.2020-05-12
山西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原主任委員李永宏等5人被提起公訴.中國新聞網.2021-01-07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崔悅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