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是為了發(fā)揮教學名師的示范榜樣作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教育質(zhì)量內(nèi)涵發(fā)展而設立的獎項。由陜西省教育廳組織開展評選表彰工作。該獎項自2005年開始第一屆評選,截至2018年8月,已評選了十一屆。在第五屆至第十屆期間,共有451人被授予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2018年5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十一屆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開始進行第十一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的評選。
獎項歷史
2005-2008年,陜西省省教育廳共評選了三屆陜西省級教學名師獎。
2009年3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五屆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0年8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六屆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年4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七屆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八屆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九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十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陜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陜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十一屆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獎項設置
??評選范圍
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范圍為承擔本科、高職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已退休參評教師須為學校返聘教師,并由學校出具返聘證明。已獲得“省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不再參評。
??歷屆名額
第五屆、第六屆:表彰名額共50名,由省教育廳授予“省級教學名師”榮譽稱號,頒發(fā)榮譽證書。
第七屆:表彰名額為50名。
第八屆:表彰名額為70名。
第九屆、表彰名額為90名。
第十屆:表彰名額為90名左右。
第十一屆:表彰名額為90名左右,現(xiàn)任校級領導推薦數(shù)控制在各校推薦總數(shù)的30%以內(nèi)。
組織流程
評選組織
根據(jù)歷年評選工作通知的文件,由陜西省教育廳組織開展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
申報條件
(一)本科高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學經(jīng)歷;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2015—2017年,承擔校內(nèi)本科實際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臨床醫(y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shù)),或承擔校內(nèi)教學任務不少于96學時/年(含實踐教學,臨床醫(yī)學類實際授課學時計算可包括臨床帶教學時數(shù))。
(二)高職院校候選人原則上須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高職教學經(jīng)歷;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也可推薦學校特聘的“能工巧匠”);參評前三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不少于240學時/年(含實踐教學)。
(三)其他條件依照《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本科)》《陜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高職)》執(zhí)行。
(四)“省級教學名師獎”評選優(yōu)先考慮長期承擔教學任務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教師,重點向為低年級學生講授基礎課、公共課的教師傾斜,向長期從事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實驗實習實訓教學的教師傾斜,同等條件下省級課堂教學創(chuàng)新大賽獲獎教師優(yōu)先。
評選考核
(一)由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擇優(yōu)遴選后上報省教育廳。各高校推薦的候選人須經(jīng)學校(院)教學委員會或校(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公示無異議。
(二)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集體評議,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表彰人選。
獎勵情況
2007年7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三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09年7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五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2名教師第五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0年9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六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1年6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七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師第七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4年7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八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90名教師第八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5年6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九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3名教師第九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6年6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十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0名教師第十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2018年9月,根據(jù)《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表彰第十一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的通知》,授予107名教師第十屆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文化傳統(tǒng)
獎項宗旨
第五屆:《關于組織開展第五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號)精神。
第六屆:《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zhì)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精神。
第七屆:為貫徹落實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yǎng)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
第八屆:根據(jù)《中共陜西省委、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意見》(陜發(fā)〔2010〕10號)為深入貫徹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zhì)量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yǎng)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
第九屆:為貫徹陜西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zhì)量工作會議精神,牢固確立人才培養(yǎng)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
第十屆: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十三五”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發(fā)揮教學名師示范引領作用。
第十一屆: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fā)〔2018〕4號),發(fā)揮教學名師示范引領作用。
評選原則
各高校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社會評價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開展高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是“陜西高校教學名師引領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的重要舉措。(陜西省教育廳)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