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劉合華,男,山東滕州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履歷
曾任全國青聯副秘書長,最高人民法院涉港澳臺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5年7月——2018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劉合華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免去劉合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參考資料 >